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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0,4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可进行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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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0,4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可进行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