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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叶庆忠和叶劲忠,二人住所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此次权益变动源于叶庆忠、叶劲忠与李继林、周敏、麦睿明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叶庆忠持股12,020,000股,占总股本7.95%,叶劲忠持股7,480,300股,占总股本4.95%,合计持股比例为12.90%。叶庆忠所持股份为首发前限售股,叶劲忠所持7,48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剩余3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减持计划,且在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买卖金禄电子股票。此外,叶庆忠和叶劲忠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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