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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地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方正大道2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987,425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普通及危险货物运输、饲料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等。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总裁(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度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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