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储、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确保按承诺使用。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独立董事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工作。
责任编辑: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