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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滚动使用。近日,全资子公司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衢州瑞泰与中国银行签订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金额3,000万元,起息日2025年8月11日,到期日2025年9月5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计年化收益率0.4%或1.73%,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金管理产品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申请并实施具体操作,合规法务部负责合规审查,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与检查,持续督导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投资理财及损益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7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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