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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才政策“40条”实施以来,全州技能人才总量从2020年的16.26万人增加到目前的20.27万人;全州有高技能人才6.01万人,较2020年增加1.48万人,增长32.57%。全州招引青年人才1312人,其中本科1120人、硕士188人、博士4人。
楚雄州人才政策“40条”包括人才培养政策、人才引进政策、人才激励政策和人才使用政策各10条。
实施人才培养政策10条,包括“兴楚科技领军人才、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兴楚名匠、名师、名医、文化名家、企业家”和“党政专技人才储备、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0个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州财政每年投入培养资金1000万元,采取项目扶持、团队帮带、考察学习等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跟踪培养。
实施人才引进政策10条,引进“创新创业、产业领军、农业科技、技能工匠、智库‘智力’团队、医疗卫生、教育教学、青年创业、新兴领域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10个方面的高精尖缺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分别最高奖补500万元、1000万元,创新创业投资最高给予引导基金2000万元。属楚雄急需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楚企业工作满2年,可按本科1.2万元、硕士2.4万元、博士3.6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安居补助。对在楚企业工作、落户购房,且结婚生子的青年人才,一次性发放2.8万元购房补助。
实施人才激励政策10条,从政策待遇、生活待遇到创新创业等10个方面给予激励。引进人才在楚申请创业,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20万元、团队最高可申请300万元。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楚创办企业,经评审可给予5000元无偿资助。支持企业青年人才继续深造,对在职攻读楚雄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硕士、博士毕业后由同级财政给予50%、最高3万元的学费补贴。设立“兴楚人才奖”,表彰奖励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类型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0%,如所在地无住房,可连续3年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实施人才使用政策10条,支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认定合格的,按总投入的30%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给予不少于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属于楚雄“紧缺专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到实践基地实习,给予每月500元、最长3个月的就业实习补贴。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按至少70%的比例奖励技术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技术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持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郭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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