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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出门玩,一人被“限高”后想了这个办法……拘留15天! 每日快播

时间: 2023-06-20 14:43:49 来源: 光明网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哈市一被执行人却不以为意

为了出去旅游竟试图通过“黄牛”

“绕开”限制高消费令……

2022年11月底,赵恺(化名)申请执行刘椋(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000元。经查询,被执行人刘椋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11月25日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平房区法院限制高消费。

2023年6月初,平房区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被执行人刘椋违反限制消费令购买机票乘飞机出行。平房区法院立即对刘椋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进一步核实,查明被执行人刘椋在限制消费期间通过“黄牛”购买机票往返珠海,并通过拱北口岸至澳门,单次机票金额近5000元。

案件承办人核查后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对其进行约谈,承办人说明违反限制消费令乘机后果后,被执行人依然态度恶劣拒绝偿还,且不提供现住址,并进行隐匿、躲避,不回户籍地及常住地,甚至手机关机,更换电话卡。

平房区法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获知其临时居住的大致方位,执行干警十余人在附近蹲守一昼夜,最终将被执行人刘椋抓获,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当日将其送至哈尔滨市拘留所收押。

据法官介绍

最高法针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利用漏洞找“黄牛”买票乘坐飞机高铁的行为将全面调查核实名单。哈市法院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

>>> 新闻多看点

限制消费令限制哪些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王冠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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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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