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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售卖的是非法捕捞的长江鱼,女子龚某仍收购后贩卖,从中赚取差价。6月11日,在龚某将从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收购的长江鱼运到武穴市贩卖时,被武穴市公安局刊江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
龚某被民警抓获
6月10日,刊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巡逻时,获悉刊江街道附近有人贩卖长江鱼,为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惩非法销售长江鱼的行为,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民警很快锁定卖鱼人的出摊地点。
6月11日凌晨5时,民警将正在贩卖长江鱼的龚某(女,55岁,阳新人)抓获。
现场缴获的长江鱼
经查,6月11日凌晨,龚某在阳新富池某菜市场两家鱼行收购了42斤胖头鱼、38斤白鲢鱼,后又在流动鱼贩手中收购了一条9斤多重的鳜鱼和十几斤小红尾鱼,坐轮渡到刊江街道办事处附近销售。
另查明,明知销售长江鱼是违法行为,龚某仍心存侥幸,从2022年开始收购长江鱼到武穴贩卖,从中牟利。
目前,龚某已被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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