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赵薇参与的高杠杆收购案处罚落定。昨晚,证监会发布对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祥源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夫妇和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和相关市场人员予以罚款。
赵薇夫妇以51倍高杠杆收购万家文化部分股份,一度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2016年年底万家文化公告称,龙薇传媒拟以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从资金来源看,除6000万元为自有资金外,其余皆为借入,其中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5亿元,借款年化利率10%,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的14.99亿元,融资年利率在6%左右。其后公告又显示,龙薇传媒要将收购股份额大幅降低到5.0396%。其理由是,因收购项目融资金额较大,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并表示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去年4月,万家文化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并表示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交易。一场“空手套白狼”的收购,在监管追问之下,一步步露馅儿。
证监会认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拟对赵薇和黄有龙采取市场禁入5年措施,并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此后,当事人孔德永、赵薇、黄有龙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免予处罚。证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过复核,证监会认为,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申辩理由不成立,相关人员应当为龙薇传媒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担责。证监会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